在棋牌室摔傷兩年后,傷者仍可主張二次賠償
2023-06-27 11:38:22 來源: 天山網-新疆法制報
天山網-新疆法制報記者 張秀 通訊員 李歡歡
出門打牌,若因棋牌室周邊環(huán)境存在安全隱患導致摔傷,傷者能向棋牌室索賠嗎?后續(xù)再次傷到相同部位,是否還能向棋牌室主張賠償?近日,額敏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。
2021年6月的一天,楊某與朋友在陳某經營的棋牌室打麻將。夜深時,楊某與朋友準備離開,剛出棋牌室,就看到門口擺著幾塊木板。楊某想踩著木板走過去,豈料木板被踩翻,楊某跌倒后受傷。
朋友隨即將楊某送入醫(yī)院治療,醫(yī)院診斷其右側鎖骨骨折、右側肋骨多發(fā)骨折、右側氣胸。
出院后,楊某因與陳某協(xié)商賠償無果,起訴至額敏縣法院。
該院審理后認為,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該院判決,被告陳某賠償原告楊某各項經濟損失8萬余元。楊某后續(xù)如產生其他損失可以另行起訴。
2023年5月,楊某右側鎖骨再次骨折并住院治療,他向額敏縣法院起訴,要求陳某賠償各項費用3萬余元。
楊某認為,其右側鎖骨現(xiàn)在十分脆弱,第二次骨折與之前在被告陳某棋牌室門口摔傷有關,所以陳某應該賠償后續(xù)治療費用。
陳某則認為,距楊某第一次受傷已經過去兩年,其傷勢已經養(yǎng)好,這次鎖骨骨折不一定是舊傷所致。陳某還表示,其資金周轉困難,無力賠付。
法院經查證和審理后認為,楊某右側鎖骨再次骨折與第一次摔傷確有因果關系,但考慮到陳某資金周轉困難亦屬實情,組織雙方開展調解。
經過法官釋法說理,雙方達成一致:陳某一次性賠償原告楊某各項經濟損失22000元。